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班级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班级是学院对学生实施管理和教育的基层单位,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与政策、落实学院培养计划的最基层组织。

    第二条 班委会是系(分院)领导下的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院与学生联系的纽带,是班级生活的领导。

    第三条 班级建设的目标是营造良好学风以及凝聚力强、严谨求实、团结   进取、互助友爱、生动活泼的班风,为培养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高等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服务。

     

    第二章 学生班级的设置

     

    第四条 凡我院注册在籍的学生都必须编入一个相应的班级。

    第五条 所有班级均须设辅导员,辅导员受学院委托,指导班级和团支部的工作,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第三章 学生班级的主要任务

     

    第六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全体成员的政治素质,保证班级建设的正确方向。

    第七条 帮助学生认真学习,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探索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第八条 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与凝聚力,强健体魄,提高综合素质。

     

    第四章  班委会和团支部的组成与主要职责

     

    第九条 每个学生班级必须成立班委会和团支部。班委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等组成,实行班长负责制。

    团支部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工作原则按《团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班长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班级的班务工作,组织、协调班委会全体成员开展工作;

    (二)负责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全面情况,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负责组织班级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的设计与指导;

    (四)会同团支部书记制定班集体奋斗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

    (五)定期主持班干部例会和班会;

    (六)配合辅导员组织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各种评优;

    (七)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记分表》与《班级日记表》的记录工作,每周五将上述表格报系(分院)办公室;

    (八)准时参加院、系(分院)召开的班长工作会,督促本班其他干部参加各类院、系(分院)相关学生干部会议,准确、及时传达和布置院、系(分院)各种精神与工作;

    (九)准确、及时地向辅导员和院、系(分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班级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副班长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协助班长工作;

    (二)班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班长负责;

    (三)分管某一方面工作。

    第十二条 学习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研究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二)经常向教务处和任课教师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要求;

    (三)监督指导课代表配合任课教师做好完成作业情况统计;

    (四)认真做好任课教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组织学生搞好课外学生活动,提出改进学习意见,组织学习经验交流,开展互帮互学活动,抓好自学讨论、复习和考试等工作;

    (六)负责领取、颁发各种学习资料、教材等工作;

    (七)组织成立各种业余学习小组;

    (八)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学习竞赛活动以及各级等级考试等活动,并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生活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各小组、各寝室搞好教室、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好教室及寝室内的各种设备;

    (二)负责收集并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求改善学生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班级参加学院各项劳动;

    (四)组织搞好班级文明寝室活动纪律,抓好班级生活方面规章制度的执行,维护良好生活环境。

    第十四条 心理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   负责全班学生的心理健康宣传工作;

    (二)   在本班级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改善学生沟通、交往、合作能力,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三)   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学校开展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

    (四)   负责观察、记录本班学生心理变化状态,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对观察到的本班学生的心理问题及应急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

    (五)   在老师指导下,组织开展朋辈互助活动。帮助、引领有心理困难的同学调整心态、校正行为,提高心理素质

    (六)   协助学校开展心理普查、测量和问卷调查工作。

    第十五条 文娱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定期开展班级文娱活动,丰富班级文娱生活,提高班级成员的艺术修养;

    (二)组织班级学生积极参加院、系(分院)举办的文娱活动。

    第十六条 体育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做好早操锻炼和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考勤工作;

    (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体育竞赛活动;

    (三)协助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

    (四)经常向体育教研室、学生处、团委、院系(分院)有关部门反映体育活动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章 班干部的任职条件与评选办法

     

    第十七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和支持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党章和马列主义学习小组活动,思想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

    第十八条 热爱班集体,富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

    第十九条 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能坚持正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上一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体育合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时,班委会或班级负责人由系(分院)和辅导员临时指定,开学一个月后,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报系(分院)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 班委会任期原则上为一学年,任期期满后,按产生程序改选,班委会成员也可连选连任。

     

    第六章 班级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班会制度,包括班干部例会制度,团支部例会制度、班会制度和团员组织生活制度。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班务日志制度,派专人做好《学生日常行为记分表》、《班级日记表》的记录工作。主要记载班级活动情况,包括班干部例会、班会情况、班主任到班情况、课堂纪律情况、宿舍建设情况等。无《学生日常行为记分表》、《班级日记表》的班级,不得评为先进班集体。

    第二十五条 健全和坚持各项考勤制度,坚持早操和课外活动制度。

    第二十六条 坚持汇报制度,所有学生活动情况须定期向班主任及所在院系进行汇报。

     

    第七章 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七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班集体的主要任务”。包括目标建设、骨干队伍建设、班级群体政治素质建设、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制度建设、集体活动等方面,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团支部工作的考核与评比按《团章》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八条 考核方法:

    (一)每年九月,学生对班集体工作进行总结,将总结材料交各系(分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二)考核采取三级综合测评方式进行,即:班级自评,院系考评,学生处审定。

    第二十九条 奖励办法:

    (一)班委会工作业绩应作为先进班级评选的重要条件,其考核内容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二)为了鼓励学生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领导与综合管理能力,学院每学年在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或社会工作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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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