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增 “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T11)”和“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高级培训(T12)”资质并顺利开展相关培训,根据《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临时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航海类专业合同制教师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1.岗位名称:航海类专业合同制教师
2.招聘人数:2人
3.工作地点: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南关岭校区
4.合同期限:1年
5.工作时间: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具体上课时间根据培训计划确定。
二、岗位职责
1.按照汽车与船舶工程学院要求,完成T11/T12课程开发;
2.按照汽车与船舶工程学院要求,完成T11/T12“课程确认”材料准备工作;
3.按照汽车与船舶工程学院要求,按时保质完成T11/T12培训任务;
4.辅助完成与教学/培训相关的其他服务性工作。
三、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高校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或具备有效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岗位必备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实施办法》中关于“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基本培训(T11)”和“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高级培训(T12)”相关师资要求,并至少通过国家海事局组织的“船员培训教学人员考试”中的“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船员高级培训合格证”科目,具体要求见下表:
岗位 | 拟招聘 数量 | 具体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航海类专业合同制教师 | 1 | 1.具有不少于 2 年的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无限航区船舶甲板部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 1 年气体或其 他低闪点燃料无限航区船舶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
2.航海类专业合同制教师 | 1 | 1.具有不少于 2 年的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无限航区船舶轮机部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不少于 1 年气体或其 他低闪点燃料无限航区船舶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业教师。 |
五、岗位待遇
面议。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6月17日
2.材料提交:船舶资历证明材料、学历证明、“船员培训教学人员考试”通过证明、无犯罪记录、体检合格证明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等佐证材料。
3.联系人:关老师15898185021
七、选拔流程
基本资格审核→面试→需提交无犯罪记录和体检合格证明→公示录用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汽车与船舶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2日